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联系电话

人民法院报法院传票的格式

来源: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部  |  时间:2019-09-18 13:03  |  点击: 次  |  我要收藏
**省**县人民法院 传票 案 号 (2011)*民初字第 号 案 由 合同纠纷 被传唤人 *** 工作单位或住址 ********** 传唤事由 开庭审理 应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应到处所 **县人民法院第 审判庭 注意事项:1、被传唤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处所。 2、本票由传唤人携带
**省**县人民法院 传票 案 号 (2011)*民初字第 号 案 由 合同纠纷 被传唤人 *** 工作单位或住址 ********** 传唤事由 开庭审理 应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应到处所 **县人民法院第 审判庭 注意事项:1、被传唤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处所。 2、本票由传唤人携带来院报到。 3、被传唤人收到传票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 审判员 书记员 年 月 日 (院印)本联送达被传唤人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您如果收到民事诉讼法院传票,您如何运用传票常识辨别传票真假?如果真的收到传票改如何处理,什么是法院传票?下面为大家介绍民事诉讼法院传票格式与相关知识,有此需求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律师365的小编为你整理如下。
法院公告格式
一、什么是法院传票?
 
1、法院传票的含义:
 
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气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2、法院传票的责任:
 
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小额钱债法庭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二、个人民事纠纷法院传票的常识:
 
法律规定是在开庭3日前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当事人,被告收到诉状后可以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答辩。法院传票上写有开庭日期。当今实践中也有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也可用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开庭。
 
三、接到法院电话传票怎么辨真假?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送达传票时,不会采用电动语音系统进行通知,一般是人工送达或者是法院工作人员来电通知。
 
(1)如果是人工送达,相关法院工作人员会将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在核实清楚当事人信息后,会有一个签收的过程;
 
(2)如果是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必然会清楚地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相关具体情况后,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无关信息。
 
2、如果接到此类电话,一定要冷静镇定,不要慌乱,应及时拨打法院对外公开的电话号码或直接到法院查询。切记不要在电话中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存折密码等私密信息。若情况紧急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上当受骗。
法院公告格式2

一般是发出公告的第93天为开庭日期。

1、93天的计算:公告时间60天,举证时间30天,开庭传票必须提前3天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所以,一般是定在公告发出的第93天开庭。
 
2、公告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固定的住址,也无法查明其现在的住址,下落不明,使人民法院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而采取的非正常的送达方式。
 
3、《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 
法院公告格式3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
 
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
 
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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