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新乡市银马基业有限公司
关于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新乡市银马基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新乡市银马基业有限公司被依法查封的房产一处(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201422515号)进行评估。 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第二次拍卖上述财产。现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位于新乡市平原路344号银马宝利城综合楼201室非居住用房(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201422515号)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新乡市银马基业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在拍卖日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相关凭证;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向本院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标的物状况、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联系本院执行人员。
[河南]中牟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8-09-08
刊登版面: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