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吴得云
本院受理林加芳与吴得云申请宣告吴得云死亡一案【案号(2021)川0114民特287号】。经查:吴得云,女,1984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新都区石板滩镇园林村1组,身份证号码:510113198409117727,下落不明至今已满四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吴得云应当在公告期内向本院申报其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否则,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吴得云生存现状的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内将其所知道的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四川]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