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吴艳华
本院受理肖桂英申请宣告吴艳华死亡一案,经查:吴艳华,男,1963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宁人,原住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50栋26号,于2014年11月左右因精神分裂症出走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吴艳华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2-29
本院受理肖桂英申请宣告吴艳华死亡一案,经查:吴艳华,男,1963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宁人,原住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50栋26号,于2014年11月左右因精神分裂症出走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吴艳华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