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库尔班·肉孜
库尔班·肉孜:本院受理原告张广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时在本院一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2-01-12
库尔班·肉孜:本院受理原告张广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时在本院一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