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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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声明: 根据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1破申44号民事裁定书、(2018)皖01破14号决定书,安徽凯洋工贸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被指定为管理人,管理公司一切事务。故该公司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等)一律作废,管理人启用“安徽凯洋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印章,特此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所有以该公司印章为印鉴签署的文件等均无法律效力。 安徽凯洋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安徽]安徽非法院单位
刊登日期:2018-10-30
刊登版面: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