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联系电话

温岭市盛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遗失声明

来源: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部  |  时间:2019-06-20 09:25  |  点击: 次  |  我要收藏
2018年11月28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指定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担任温岭市盛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因该公司未移交印章,特声明该公司的全部印章作废,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行政印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印鉴、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全部作废。
2018年11月28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指定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担任温岭市盛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因该公司未移交印章,特声明该公司的全部印章作废,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行政印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印鉴、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全部作废。声明人:温岭市盛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非法院单位
刊登日期:2019-05-28
刊登版面:二版

您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