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裁判文书的费用为限字数在200以内,普通价格为人民币300元整,加急价格为人民币390元整。其它各种法律文书公告送达的价格分别为:
公告类别 限字(个) 普通价格(元) 加急价格(元)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200 200 260
开庭传票 200 200 260
公示催告 200 600 800
破产文书 200 600 800
宣告失踪、死亡 200 300 390
执行文书 200 300 390
海事诉讼文书 200 600 800
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200 300 390

具体事件具体分析,不过一般来说公告费是300元。
法院公告的应该是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期满后还有15天的上诉期,期满后判决书生效。
即一般是自公告之日起75天判决生效,而一般此类判决都会载明被告应当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还款义务等,所以你申请执行的时间应当是在公告之日起90天后,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执行。
司法实践中,都是由原告方垫付,日后申请执行时候一起要求对方支付。公告送达的,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同时在法院的公告栏公告。

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
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