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效了。对于人民法院公告依法在《人民法院报》统一刊登的情形,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人员应当依法予以遵守。另外,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相关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一般包括五个方面:
1、遗失人名称
2、遗失时间
3、遗失原因
4、遗失的物品
5、遗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