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广东省增城市丝绸有限公司
广东省增城市丝绸有限公司清算组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终结广东省增城市丝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经清算,查明该公司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人员下落不明,且在清算组公告的债权申报期内未收到债权申报。现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且申请裁定终结广东省增城市丝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8条之规定,依照该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广东省增城市丝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广东省增城市丝绸有限公司清算组
[广东]非法院单位
刊登日期:2019-05-24
刊登版面: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