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创世商务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创世商务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签发日期为2019年3月20日,票号为30101130/08029020,出票人为申请人,收款人为朱戈,票面金额为8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9-03-31
刊登版面:G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