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商丘市峰扬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商丘市峰扬商贸有限公司因丧失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于2019年3月27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出票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到期日为2019年6月26日,票面号码为3200005124760077,票面金额为伍佰万元整,出票人为大连满江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大连煜坤光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若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特此公告。
[辽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9-03-29
刊登版面: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