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联系电话

人民法院报法院公告费由谁承担

来源: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部  |  时间:2019-09-19 13:41  |  点击: 次  |  我要收藏
1、公告送达的收费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所有的司法送达一般由《人民法院报》进行刊。 2、公告送达的收费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所有的司法送达一般由《人民法院报》进行刊登,其收费标准以如下方式收
       1、公告送达的收费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所有的司法送达一般由《人民法院报》进行刊。
 
       2、公告送达的收费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所有的司法送达一般由《人民法院报》进行刊登,其收费标准以如下方式收取。
 
       采纳率:54% 10级 2013.04.04 人民法院报公告费用很高的600元一次呢,你直接去报社办理就可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松榆北路5号你去吧, 52477180 52477505 52477131 你问问 区号是 010 贵港日报社电话是0775-4525878; 0775-4523230,

        
 
       3、原告提供的地址无法送达又不交公告费的该如何处理:
 
        一、公告费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公告费是指,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公告费用,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并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据此,可以看出,公告费应当由当事人执行承担,并且该费用法院不得代收,也明确了这部分费用法院也不能代缴,为此第一种意见是不能成立的。
 
       二、公告费不属于案件受理费的范畴。公告费纳入了案件受理费或者纳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里,属于理解错误,将案件受理费或者纳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进行了扩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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