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丁加芬
本院于2021年5月1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肖前通申请宣告丁加芬死亡一案【案号(2021)川0182民特235号】。申请人肖前通称,其与被申请人丁加芬系母子关系,被申请人于2017年1月25日走失,家人多方寻找无果,于2017年1月26日向彭州市公安局军乐警务中队报案并请警方协助查找仍无结果。下落不明人丁加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丁加芬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丁加芬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丁加芬情况,向本院报告。
[四川]彭州市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