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刘长永
本院受理杨淑兰申请宣告刘长永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刘长永,男,1979年6月24日出生,户籍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勋业三路29号1-6-2。刘长永于2009年3月走失,至今未归。现发出寻人公告,希刘长永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辽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6-25
本院受理杨淑兰申请宣告刘长永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刘长永,男,1979年6月24日出生,户籍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勋业三路29号1-6-2。刘长永于2009年3月走失,至今未归。现发出寻人公告,希刘长永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