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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受理于2021年6月25日对北京市顺义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

来源: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部  |  时间:2021-07-12 18:16  |  点击: 次  |  我要收藏
当事人: 北京汇聚点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汇聚点精科技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6月25日对北京市顺义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请你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执行一案,依法作出(2021)京0113行审61号行政裁定书,认定北京市顺义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2020年10月19
当事人:北京汇聚点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汇聚点精科技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6月25日对北京市顺义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请你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执行一案,依法作出(2021)京0113行审61号行政裁定书,认定北京市顺义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2020年10月19日作出的顺社稽限字〔2020〕第085号《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认定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现将上述内容作为裁定书正本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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