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乐燕
本院于2021年6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王言昌申请宣告王乐燕失踪一案。申请人王言昌称,王乐燕系其女儿,1978年9月28日生,身份证号:220621197809281861,汉族,户籍地吉林省抚松县兴参镇兴参村。王乐燕出生后,将户籍空挂在申请人王言昌户口中,申请人王言昌自1981年后再没有见过其女儿,下落不明已满2年。下落不明人王乐燕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乐燕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乐燕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乐燕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吉林]抚松县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