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灵珊
王灵珊:本院受理上海君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唐勇、王灵珊及黄小红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开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2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下午14:00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29
王灵珊:本院受理上海君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唐勇、王灵珊及黄小红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开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2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下午14:00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浦东新区张衡路988号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