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狄宝臣
狄宝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与你(2021)辽0103民初11076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楼第三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辽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8-02
狄宝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与你(2021)辽0103民初11076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楼第三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