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杜广辉、曹东波
杜广辉、曹东波: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深天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1302民初1303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