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林生付
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受理申请人林树堂、辛友珍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称,下落不明人林生付,男,汉族,1981年11月30日出生,住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宝石镇宝兴村北岗子屯,其于2021年4月14日随“辽普渔15062”号渔船出海作业后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已无生存可能。下落不明人林生付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林生付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林生付情况向本院报告。
[辽宁]大连海事法院刊登日期:202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