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张庆
本院受理申请人张含诉被申请人张庆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经查张庆,男,汉族,1959年7月29日出生,户籍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宁安路91号21栋2单元230室,身份证号130105195907291256。于2005年9月29日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张庆本人或者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逾期仍下落不明的,本院依法宣告张庆死亡。
[河北]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9-24
本院受理申请人张含诉被申请人张庆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经查张庆,男,汉族,1959年7月29日出生,户籍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宁安路91号21栋2单元230室,身份证号130105195907291256。于2005年9月29日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张庆本人或者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逾期仍下落不明的,本院依法宣告张庆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