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刘应朋
本院于2021年9月2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惠斌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刘惠斌称,被申请人刘应朋(男,1955年2月16日出生,汉族。失踪前住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金牛路十六巷6号,身份证号码:442527195502163015)于2000年8月离家后未归,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刘应朋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刘应朋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刘应朋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刘应朋情况,向本院报告。
[广东]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