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其米措姆
其米措姆:本院于2021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达瓦顿珠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达瓦顿珠称,2019年8月5日,被申请人其米措姆搭乘同村村民扎西次旺的三轮车去领色乡桑玉村环保垃圾转运车时,在西藏洛扎县色乡色温路与桑玉路交叉路口,因驾驶员操作不当致被申请人其米措姆坠河被水冲走,至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下落不明人其米措姆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下落不明人其米措姆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其米措姆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其米措姆情况,向本院报告。
[西藏]洛扎县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