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李志华、李荣全、黄健育、罗定云
李志华、李荣全、黄健育、罗定云:上诉人深圳市博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志华、李荣全、黄健育、罗定云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经审查,本院决定予以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1688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2022年2月21日上午9时知识产权法庭第九法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