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刘翠儒
本院于2021年10月28日受理平玉勇申请宣告刘翠儒死亡一案。申请人平玉勇称,被申请人刘翠儒系其母亲,女,1934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于2005年6月11日走失,至今下落不明已16年。下落不明人刘翠儒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刘翠儒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刘翠儒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刘翠儒情况,向本院报告。
[陕西]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