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何美琴
何美琴:本院受理何美华申请宣告自然人何美琴死亡一案,经查,何美琴(曾用名:何丽华),女,汉族,1971年8月2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520197108260429,原住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颜南新村5幢202室,于2011年6月25日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希何美琴在公告期间内向本院申报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希知道何美琴生存现状的人在公告期间内将所知道的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一年,期间届满,如何美琴本人或知其情况的人未向本院申报或报告,本院将依法判决何美琴死亡。
[江苏]常熟市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