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联系电话

人民法院报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

来源: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部  |  时间:2021-12-21 10:36  |  点击: 次  |  我要收藏
当事人: 宁夏工化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中油宁化(大连)石化有限公司、张明广、张政吉、张苗、张倩、张俪、何亮 宁夏工化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中油宁化(大连)石化有限公司、张明广、张政吉、张苗、张倩、张莉、何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当事人:宁夏工化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中油宁化(大连)石化有限公司、张明广、张政吉、张苗、张倩、张俪、何亮

宁夏工化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中油宁化(大连)石化有限公司、张明广、张政吉、张苗、张倩、张莉、何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诉被告宁夏工化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中油宁化(大连)石化有限公司、张明广、张政吉、张苗、张倩、张莉、何亮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多方查证无法确定你们的送达地址,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宁01民初157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次日起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区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12-21

您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