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大连然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然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坛与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2-01-05
大连然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曲坛与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