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于兴龙
本院受理于兴江申请宣告于兴龙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于兴龙于2014年12月27日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于兴龙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吉林]农安县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2-01-07
本院受理于兴江申请宣告于兴龙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于兴龙于2014年12月27日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于兴龙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