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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占志标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部  |  时间:2020-05-18 20:10  |  点击: 次  |  我要收藏
当事人:浙江昊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佳
当事人:浙江昊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佳俊、占志标
浙江昊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佳俊、占志标:本委受理的(2020)杭仲字第400号申请人张进和与被申请人浙江昊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佳俊、占志标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本委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2020年8月24日下午2点30分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电话0571-88382507)。落款单位:杭州仲裁委员会
 
[浙江]非法院单位
刊登日期:2020-05-18
刊登版面:八版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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