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广州中钢特殊带钢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2018)粤01强清48号强制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已完成广州中钢特殊带钢有限公司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工作,清算组发现广州中钢特殊带钢有限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债务。现广州中钢特殊带钢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债权人同意清算组的债务清偿方案,同意终结清算程序不另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30日作出(2018)粤01强清4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广州中钢特殊带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广州中钢特殊带钢有限公司清算组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广东]非法院单位
刊登日期:2019-05-24
刊登版面: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