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湖南银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湘0624执683号 湖南银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旭运大混泥土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湘0624民初9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湖南旭运大混泥土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湖南]湘阴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19-04-04
刊登版面:G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