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付波
付波: 本院受理的(2019)渝0105民初14368号原告江北区安浩钢管租赁经营部与被告重庆力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付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重庆市弘正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弘正所[2020]文鉴字第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20年7月30日9时20分在本院A楼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特此公告
[重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0-04-21
刊登版面: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