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武
本院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马宜拓申请宣告王武死亡一案。申请人马宜拓称,王武于1998年3月在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83号物资大厦与家人失去联系,后家人在公安机关报警,至今下落不明23年。下落不明人王武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武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武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武情况,向本院报告。
[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