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保桂英
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美珍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刘美珍称保桂英系其女儿,因2016年3月22日在走失后,下落不明已满四年。下落不明人保桂英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保桂英将被宣告死亡。凡知道下落不明人保桂英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保桂英的情况,向本院报告(联系法官:董亭,联系电话:0873-2193510)。
[云南]个旧市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