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联系电话

人民法院报受理原告庄盛珺诉被告柴天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部  |  时间:2021-06-21 16:15  |  点击: 次  |  我要收藏
当事人: 柴天华 柴天华:本院受理原告庄盛珺诉被告柴天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
当事人:柴天华

柴天华:本院受理原告庄盛珺诉被告柴天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3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6-21

您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