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石成
王石成:本院受理原告文峰区宏鑫食化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6-29
王石成:本院受理原告文峰区宏鑫食化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