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李文东
李文东: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诉被上诉人杨淑凤、原审被告李文东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依法受理,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9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12
李文东: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诉被上诉人杨淑凤、原审被告李文东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依法受理,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9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