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深圳市优优影视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优影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京0491民初3195号,原告北京晓明筑梦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优优影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等诉讼材料及开庭传票。限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登录本院电子诉讼平台(www.bjinternetcourt.gov.cn)或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线上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京]北京互联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