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何启云
本院于2021年7月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权珍申请宣告何启云死亡一案。申请人李权珍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夫妻关系,双方共生育了四个子女。1997年,被申请人何启云外出做生意后,至今未归家,与家人失去联系。二十多年来,家人四处打听多方寻找,至今仍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且被申请人何启云户口已被公安机关于2012年7月15日以失踪为由注销。下落不明人何启云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何启云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何启云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何启云情况,向本院报告。
[贵州]赫章县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