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周树雅
黄兆敢:本院受理周树雅诉黄兆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淞南法庭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15
黄兆敢:本院受理周树雅诉黄兆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淞南法庭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