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惠侠、李仕军
王惠侠,李仕军: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与王惠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4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街法庭5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15
王惠侠,李仕军: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与王惠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4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街法庭5法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