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薛鹏
薛鹏:本院受理王东与薛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榆垡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22
薛鹏:本院受理王东与薛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榆垡人民法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