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侯福香
侯福香: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酉阳支行诉侯福香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303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