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刘凤春
本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忠斌申请宣告刘凤春失踪一案。申请人刘忠斌称,刘凤春,女,汉族,1969年3月2日生,身份证号:220111196903022028,原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街道先锋村邰家屯,于2015年11月份走失,至今无音讯。下落不明人刘凤春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刘凤春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刘凤春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刘凤春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