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刘俊奇、王俐欢
刘俊奇、王俐欢:本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被执行人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成都万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其已受让该案债权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将本案申请执行人变更为成都万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川0107执异23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2016)川0107执5827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成都万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