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云鹏
王云鹏、聂新英:本院受理执行的王菲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们未自动履行本院作出的(2020)津0112民初403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对聂新英名下坐落于津南区双港镇工业区丽港园12-1-601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本院依法委托天津杰诺德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房屋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已作出编号为津杰房评字(2021)第624号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房屋市场价值为2845000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亦未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参照评估价确定保留价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天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