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联系电话

人民法院报受理原告周小花诉被告廊坊市东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

来源: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部  |  时间:2021-08-04 11:24  |  点击: 次  |  我要收藏
当事人: 廊坊市东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优信鹏达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 廊坊市东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优信鹏达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小花诉被告廊坊市东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优信鹏达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保
当事人:廊坊市东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优信鹏达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

廊坊市东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优信鹏达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小花诉被告廊坊市东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优信鹏达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8-04

您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