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北京嘉德星月酒店有限公司
北京嘉德星月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九鼎兴业(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嘉德星月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科技园审判区第六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1-08-10
北京嘉德星月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九鼎兴业(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嘉德星月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科技园审判区第六法庭开庭审理。